陕北的冬天,缺水,寒冷。
土黄色是整片天地的主色调。
但就在漫漫黄色之中,一股黑色的洪流正从碎金镇冲向米脂县。
三万多流民,这就是李自成几天来赊粥所换来的成果。
流民们一个个蓬头垢面、破衣烂衫,但他们的精神看上去却还可以,并没有其他流民的萎靡不振。连续几天饱食,他们的力气都恢复了许多。
走在最前面的,是数百身披铁甲、精神昂扬的精锐战士。手中长近丈二的精钢长矛林立,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。
其中一百铁骑,人马都着简单的铁甲,看起来更是威风凛凛。
李自成横跨一匹枣红战马,马肚子上右侧挂着一支长矛、一副弓箭,左侧挂着一把大刀,脸孔坚毅,膀大腰圆,整个人看起来孔武有力。
现在,李自成的心里非常激动,散粮招兵买马,这一直都是他的梦想,现在,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了。虽然带这些人只是佯攻米脂县城,可也足够他扬眉吐气地了。
这可是米脂县城啊!
想当初他还是一个小小驿卒的时候,在这座城池之中勉强有个容身之地,却还要受尽上官的欺压,公文稍微迟些,就是一顿臭骂。更何况饷银欠的也是夸张,动辄半年没有任何钱粮入手。
现在,却是领着几万人来攻打城池,虽然只是佯攻,但李自成知道,只要他想的话,至少有八成以上的把握能够真的攻陷。
一个是生活在底层的驿卒,一个是反手之间就能让整个县城覆灭的大枭。这差别,简直比天和地还要大!
而这一切,都是从几个月前被大帅抓住之后,才开始的;这一切,都是大帅给予的!
李自成一路上心潮澎湃,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了信心。同时,也暗暗下定决心,一定要把大帅交给的任务办得漂漂亮亮。
凌家军几大战兵营之间竞争激烈,要想出头可是非常的不容易。
大帅是一个有为的领袖,英明强干,这一点李自成在一开始就看出来了。
凌家军整个组织年轻而有活力,没有什么歪风邪气,大家都是卯足了劲上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