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死、死人了啊!”
“快、快报警!”
本在晨跑锻炼中的青海川棠,被惨叫声吸引了过去。
只见一名男人躺在地上,身上全是血迹,身旁还留着一把沾满血液的切片刀。显然,是凶手故意留在现场的,颇有挑衅警方的意味。
上面全是血淋淋的刀伤,粗略估算一下,有四十几刀的样子,全都是没有章法的乱捅,像是为了泄愤一样。
男人的嘴角被撕开了一个大口,有些像极了小丑。
脖子上,还有一根被血浸染的头发。
也不知是凶手的,还是被害人的。
“和十年前的那起案件相似啊......”
“十年前?那时候,也有人像这样吗?”
见青海川棠搭话,大婶先是叹气了一声,然后说道:“十年前的时候,有名大学生被杀死,身上被用斧头砍了四十多刀,斧头当时还留在了现场。最可怕的地方就是,当时那名大学生的双手啊,都被砍下来放在了书包上,别提有多吓人了......即便是现在想起来,都不禁打了个冷颤。”
很快,警方赶来,而青海川棠也恰巧离开。
相似的作案手法,但有时凶手不一定为同一人,这样的情况很为常见,也就是俗称的“模仿杀人”。所以,过早的将方向明确,很容易陷入死胡同中。
回到家之后,青海川棠在网上搜索着十年前相关案件的新闻。
事情公布的很详细,基本上就如之前那位大婶所说。
凶器上检测出了指纹,但结果是“身份不明”。
“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,所以才用斧头砸了四十多下吗?之前毁坏的是手,现在毁坏的是脸,但依然保持着尸体也可以被辨认的状态。熟人作案?不过,也可能不是。”
熟人并不一定代表着两者熟识,见过几面次,或是知晓对方的,都可以称之为熟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