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言认真的考虑沈依的提议,她说只要他点头允下了,往后就可以一直在沈家吃,沈家住,成为名正言顺的沈家人,外头再也没有人欺负他是个无根的主,他也可以冠上沈家的姓氏,以后,他就叫沈言。
这些条件听起来的确是相当的有吸引力,对于一个失去记忆,一身病痛未愈的人,就不该反对。
更何况,他还赚一个妻子。
若是不答应就是个大傻子。
阿言不想成为大傻子。
他允了。
“好,往后我就叫沈言,不再是你养的野男人,而是光明正大的,若是再有人敢上门替你说亲,或是说三道四,咱们直接将人打出去。”
“没错,那些人闲得慌并不代表我们也闲得慌,我才刚接了第二笔单子,需要准备的东西还多着呢,赚钱可比应付那些无关紧要的人重要多了。”
这一点,阿言与她是观点一致的。
只是,目前为止,他还真的派不上什么用场帮不上什么忙,这让他很懊恼,不仅如此,他还要时时让阿依为他把脉,抓药,现在煎药的活计他是可以自己来做了,喝药这点小事也不需要让人喂,可其他事,他能帮上的有限。
顶多就像小路一样,帮着她跑跑腿,添个柴火,陪阿婆说说话聊聊天解解闷什么的,余下的重活累活,他帮不上忙。
他体内重伤未愈,若是太过使劲,只怕,这内伤会越来越重,难以再有痊愈的机会。
沈家对外宣称,招了阿言做上门女婿,往后阿言就是沈家的人,是沈依的夫婿,倒是有祖母之命可没有媒妁之言,更不曾办喜事,让邻居们也沾沾喜欢热闹热闹。
有些门道的也打听到,这是阿依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将阿言接出来当人形盾牌。
他是个大男人,倒是好用得很。
这一决定让沈家安静了好几个月,沈依完成了第二笔订单,得了六百两,阿言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,家里的脏活累活,他都可以下手去做了。
夜,正浓。
洛庄前前后后黑漆漆一片,倒是今晚的月很赏脸,圆圆的有如一个大圆盘,高高挂在天下,将这世间万物照顾朦朦胧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