骑士比武大会之中的斗剑比赛,是观众们最为期待的项目。
射箭比赛虽然也挺紧张,不过为安全起见,场地与观众之间距离稍远,观众很难看清箭到底落在什么位置,只能通过计分板的变化了解比赛的情况。斗剑比赛则不同,不需要太大场地,又仅仅局限于两人之间,观众可以很清楚地近距离看到两人的动作,前排的观众连骑士们的表情都能看得一清二楚,比第三场的马上比武还要激动人心。
斗剑比赛一共要进行三日,四十五名骑士将被分为二十二对进行比试,胜者才能进入下一回合。等到四轮比赛过后,第三日让最后余下三名选手两两对战,决出最后的胜者。
为了增加斗剑比赛的观赏性,第一轮比试的双方并非由抽签决定,而是由女公爵和其他贵族们一同拟定,尽量将水平相近的对手放在一起。比赛所使用的均为没有开刃、剑尖嵌有小圆球的花剑,剑身沾有加了魔药的红色颜料,可以清楚地判定输赢。赛前双方均要发誓,表明自己与对方并无仇怨,不会临时更换开刃剑,或以其他方式谋害对方。
爱丽丝第一场比赛的对手是一位流浪骑士,看起来大约二十几岁的样子。肯特的对手来自偏远地区,也是一位不满二十岁的青年。众所周知,来自偏远地区的骑士平常的训练量远远不如云霰城堡,平均水平比云霰城堡的精英差很多,这样的安排让肯特大为不满,认为女公爵他们的这种安排是在否定他的能力。
菲洛骑士斥责了他一句:
“别把精神浪费在这里,先赢过这一场再说。”
菲洛骑士因为在所有参加的骑士中最为年长,又有着斗剑高手的名声,得以跳过前两场比赛,直接从第三场开始。他不放心肯特,因此一直陪在肯特的身边。
肯特虽然脾气差了一点,至少还算听话,沉下心来应对对手。那位来自偏远地区的骑士年龄比肯特大两岁,绝非肯特所想的那么好对付,不过肯特虽然剑术不佳,运气倒是不坏,他的对手被自己绊倒,让他轻松赢得了胜利。可肯特却一点不高兴,认为这胜利来得太过轻松,损害了他的名誉。
爱丽丝这边的情况也没什么可多说的,比赛之前,菲洛骑士总结了来自各个城堡的骑士资料,但这几个流浪骑士来参加比赛之前的人生,众人却一无所知。爱丽丝本来打起一百二十分的警惕,然而她对上的这个流浪骑士过于脓包,爱丽丝第一剑就刺中他肩膀,第二剑刺中手腕,第三剑直指他的咽喉,逼得他只能投降,这样的胜利多少让人有点兴致缺缺,不过好在这只是初赛,等到下午,他们要面对的对手肯定会更厉害一点。
看他们比完第一场,菲洛骑士一直不动声色,只是默默地准备着接下来的比赛。经过此前几个月的训练,爱丽丝和肯特都与菲洛骑士混得相当熟,中午吃完了饭,肯特蹭到菲洛骑士身边,跟他说话:
“菲洛老爷子很久没跟人动过手了吧?您会紧张吗?”
菲洛骑士瞥了他一眼:
“我每次拔剑之前都会紧张,这跟多久没跟人动过手无关。”
虽然菲洛骑士自己这么说,可在别人看来,“紧张”之类的词,似乎跟他不怎么搭调——菲洛骑士可是以杀人面不改色而闻名的。
看着肯特似乎不是很理解的表情,菲洛骑士继续说道:
“从前我年轻的时候,剑术比赛时用得可是真家伙,不是这些没开刃的玩意。不过比赛中的死亡率太高,后来就换了练习剑。不过在我看来,真剑和练习剑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差别,使用起来都要有同等程度的觉悟。剑锋劈上对方的要害时总要有自己是在杀人的意识,被人戳中咽喉时也要明白,自己已经死了一次。”
菲洛骑士说起这些时显得非常淡漠,这种平淡的语气之下反而透露出一些真正可怕的东西,让从未真正参加过流血战斗的肯特一哆嗦。爱丽丝在旁边听着,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点什么,却又好像没能抓住。